第2种观点: 一、强制报废车辆如何处理1、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理:(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向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2)车管所将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3)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4)回收企业再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5)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二、车辆报废条件是什么1、轻、微型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2、轻、微型载货汽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五十的;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等。
第3种观点: 一、汽车强制报废的标准是什么1、汽车强制报废标准如下:(1)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2)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3)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5年;(4)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是15年;(5)微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2年。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二、交通事故中车辆报废流程是怎样的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2、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3、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4、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1种观点: 一、小汽车强制报废标准是什么1、汽车强制报废标准一般如下:(1)非经营性小微型车,没有明确的报废期限,将强制报废,直到不能再通过年审;(2)当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就会被引导报废;(3)当车龄达到15年时,年检将由年检改为半年检;(4)出租车的报废期为8年。2、法律依据: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二、车辆报废怎么处理1、申请报废的汽车车主领填表格;2、登记受理岗申请;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回收企业;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5、车主持变更表、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
第2种观点: 家用轿车报废年限规定是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车辆必须按照程序报废,国家会给车主一笔补贴。当然,超过年限想继续使用的,要提出申请,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根据车辆类别不同,车辆报废的时候车主拿到的补贴款金额也不一样。一、作废年限: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二、可以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手续1、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1)《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2、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3、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第3种观点: 一、汽车强制报废的标准是什么1、汽车强制报废标准如下:(1)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2)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3)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5年;(4)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是15年;(5)微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2年。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二、交通事故中车辆报废流程是怎样的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2、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3、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4、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1种观点: 一、汽车强制报废的情形有哪些1、汽车强制报废的情形有:(1)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二、强制报废车辆如何处理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要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3、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4、在机动车解体后申请注销登记;5、由车辆管理所出具注销证明。
第2种观点: 汽车强制报废规定:已注册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国4车还能开要多久时间国4车还能开,能开的时间长短没有明确法律规定。需要看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等是否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若达到应当强制报废标准的,则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二、报废车可以私自买卖吗报废车不可以私自买卖。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报废车辆禁止进行交易,因此是违法的。机动车报废不可以当作废铁出售或转让。须遵守相关的机动车报废制度。机动车报废制度是指对于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由国家强制回收拆解,防止其被重新组装重新上路行驶。三、报废车需要什么手续报废车需要如下手续:1、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5、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6、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7、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手续完成。一、车辆报废的年限具体如下:1、家用5座轿车和7座的SUV,非营运的微型、小型汽车都是没有使用年限的。但在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国家就会引导报废;2、皮卡及轻、中、重型载货汽车这几类车的强制性使用年限是不得超过15年;3、微型载货汽车这种车的强制性年限是不得超过12年,也就是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便强制报废;4、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这种车型的强制性年限是不得超过10年;5、出租车最多只能使用8年,超过8年就得报废。二、车辆报废需要如下材料:1、机动车行驶证;2、机动车登记证;3、车辆牌照;4、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5、个人车辆车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6、事故车辆证明材料。总之,报废车需要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3种观点: 家用轿车报废年限规定是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车辆必须按照程序报废,国家会给车主一笔补贴。当然,超过年限想继续使用的,要提出申请,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根据车辆类别不同,车辆报废的时候车主拿到的补贴款金额也不一样。一、作废年限: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二、可以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手续1、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1)《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2、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3、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